一、 相关定义

   1、交易不成:是指通过兴龙置家签订《房屋中介买卖合同》成交的买卖业务在签约十个自然日内双方协商一致解约,且未办理产权过户的;签订《房屋中介租赁合同》成交的租赁业务在起租日之前协商一致解约(已办理钥匙交接的除外),即认定为交易不成。

   2、服务费:指的是三方签署的合同中约定并已实际支付给兴龙置家的服务费(已经发生的评估费除外)。

二、 具体承诺内容 

   成交的买卖业务,自通过兴龙置家签订《房屋中介买卖合同》之日起十个自然日内买卖双方任意一方提出并协商一致解约的(未办理产权过户前);成交的租赁业务,双方在签订的《房屋中介租赁合同》约定的起租日之前提出并协商一致解约的(已办理钥匙交接的除外)。兴龙置家承诺,符合下述申请条件的,我公司将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服务费。 
   1、符合以上承诺内容双方协商一致解约的,需签署我公司出具的《解约协议书》,并将原件留存至兴龙置家存档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2、申请人必须为合同中的佣金缴纳人。

   3、如兴龙置家退还信息服务费后,交易双方决定重新/继续就该套房屋进行交易或租赁的,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兴龙置家全额返还已退还的服务费用,否则兴龙置家保留追索信息服务费的权利。 

三、兴龙置家退还信息服务费的必备条件 
    1、经兴龙置家成交的二手房买卖或租赁房屋。 
    2、符合上述承诺内容。

    3、如兴龙置家已经向费用缴纳方开具发票的,应在退还信息服务费前将发票退回至兴龙置家,否则将不予退还信息服务费。

四、实施

   此服务承诺相关内容以兴龙置家官方平台公布为准,兴龙置家有权对本服务承诺内容作出修改。兴龙置家保留对此服务承诺的最终解释权。